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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15
来源:李戈
人社部举行2017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人社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当前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一季度就业工作温暖开局,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
1-3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334万人,同比增长16万人。
一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97%,环比下降0.05个百分点,同比下降0.07个百分点。
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1万人,均同比增加3万人。
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第三轮计划。
启动第四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和第六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
推进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和东北等困难地区劳务对接协作行动,拓宽安置渠道,保障职工权益。
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强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建设,推进精准识别,精准服务。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遴选确定一批全国诚信服务示范机构。
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加强数据分析应用。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出公共就业服务总则等10项国家标准。
下一步工作安排
1、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出台配套文件,贯彻落实好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2、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深入实施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服务活动。
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内容,研究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表彰办法,落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第三轮计划和“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
积极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深入开展就业扶贫,统筹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
3、突出抓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
4、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发布,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创新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诚信主题创建活动。
继续加强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建设。
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继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加强扩面征缴。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92亿人、10.12亿人、1.8亿人、2.18亿人、1.83亿人;五项基金总收入为1.53万亿元,同比增长26.9%,总支出为1.18万亿元,同比增长21.7%。
二是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政策。
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
发布2017年版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较2009年版目录增加了339个,增幅约15.4%。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继续积极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三是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组织实施待遇调整工作。
四是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推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截至3月底,北京、上海、河南、湖北、广西、云南、陕西等7个省(区、市)政府与社保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深化基金监督专项检查。
五是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积极稳妥推进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提升技能实施办法。
出台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
制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意见。
指导地方做好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
会同财政部门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
指导地方扎实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
2、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推进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做好系统对接及数据入库工作。
继续大力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3、加强基金投资和监督管理
运用“信息网络+监督”方式,开展养老保险重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
加快健全社保欺诈查处移送机制,严格基金监督执法。
继续推进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加强投资监管。
4、加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推进省以下社会保险多险合一经办,健全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
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遴选确定20项西部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援助项目。
公布新一批4973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启动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
实施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年计划举办300期高级研修项目,培训约2.1万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新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个,培养培训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123.6万人次。
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成立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工作领导小组、申办工作委员会,全面启动申办各项工作,做好世界技能组织来华考察评估相关工作。
加大技工教育扶贫力度,推动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
继续组织开展"春潮行动",实施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等培训行动。
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明确重点职业资格改革任务。
推进校企合作,抓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遴选确定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和新一批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督促各地制定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
实施2017年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
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2、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制定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研究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配套政策。
制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和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政策文件。
贯彻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推进校企合作,进一步抓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
做好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后续工作,公布实施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全力做好世界技能大赛参赛和申办工作。
组织开展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和2017年中国国际技能大赛。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出台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继续做好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推进工作。
有序开展岗位设置方案调整变更有关工作。
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落实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意见。
研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申诉办案规则,修改竞聘上岗、考核规定,研究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监督规定。
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
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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